二 名额
太学生总计人数若干,清代典章没有显明的规定,只有《大清会典·国子监》一栏里面:
在学肄业者百五十六人,在外肄业赴学考课者百二十人。
这样一句话。由这一句话,勿论在学或在外,合计尚不到三百名,但我们不相信本期的太学生竟少到这步田地。我们再查《学校》一栏内,有这样详细的说明:除京师及盛京二处的八旗贡生特殊规定外,只就直省统计。全国十八直省合计一百八十四府,六十四州,十六厅,一百五十属州,十属厅,一千三百零一个属县。拔贡生每府学选一人,每州县学各选一人,再以十二平均,除去一二等直接派官外,常年在校学生至少有一百名。岁贡生每府学选一人,每州学三岁选二人,县学二岁选一人,平均起来,至少有六百五十名。副贡、优贡及优监虽无定额,合计至少有一百五十名。至于八旗贡、监及顺天府各县学所选的贡、监,合计不下十名。总计起来,常年在学学生至少应有九百名,而国子监所说的数目何以三百人尚且不足?或者清朝政府原视学校为具文,不过照例设此一机关发给学位,以笼络希求荣名的读书分子罢了。若拿此数目以与明代比较,实在相差悬远,由此可以观察两代学校教育之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