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事实上,古时的女子地位可没有那么低,至少被明媒正娶进家门的正妻的地位几乎是和丈夫相等的,并不是你说休妻,只要写一纸休书就能成的。
所谓休妻,其实是有先决条件的,那就是必须是在做妻子的犯下了“七出之条”后才能不经任何官方而把妻子赶出家门,而这七条规矩更是条条都很是严苛,可不是做丈夫的随意一拍大腿就能定下的。
比如里头就有无子、淫佚、盗窃、不事舅姑(也就是不孝敬公婆),都是正理,哪怕是放到后世也是有过错甚至可以叫人净身出户的。可即便真到了这一步,休妻之后女子的嫁妆也得如数奉还,这也可以看作古代对女子权益的保护了。
然后,除了休妻之外,其实古代也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所以也有了这时的协议离婚,也就是和离了。那却需要在衙门重新登记,证明双方再不是夫妻,两家再无瓜葛。
当然,和离虽然存在,可却也是极其少见的事情,古人可不同于后世,结婚离婚就跟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作为管着县中婚丧嫁娶等诸般事宜的礼房便是今日李凌他们需要办和离的所在了。当这边的吏目听完李凌的一番解释后,也不觉有些发懵,这事情可太少见了,本县几年也碰不上一回啊。